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(记者黄劼)广州市消委近日开展的12款除湿机比较试验结果发现,“川井”“多乐信”和“百奥”三款品牌的除湿机存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。
本次比较试验由广州市消委会委托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开展,根据品牌知名度、消费者口碑、销售排名等情况,分别从不同的电商渠道购买了12个品牌的除湿机进行测试。
本次测试包括产品强制性指标、性能指标、宣传功能三个部分。试验项目涵盖了除湿机产品在国家标准中强制考核的内容,如安全,电磁兼容等,也涵盖了消费者日常购买和使用当中较为关注的能效、驳接爪干衣功能等。在CCC强制性指标方面,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4706.1-2005、GB 4706.32-2012、GB 4343.1-2009和GB 17625.1-2012要求的相关条款进行测试。
测试验结果显示,标称“川井”品牌DH-202B型号样品,试验探棒触及带电带件不合标准,防潮试验后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低于标准规定值;标称品牌“多乐信Dorosin”的ER-620E型号样品,铭牌参数未使用正确单位符号,试验探棒从外壳网罩易触及风扇叶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;标称品牌“百奥PARKOO”的HD381A 型号样品,铭牌参数未使用正确单位符号,接线端子缺少“N”标志。
“名义除湿量”性能指标测试中,除标称夏普DW-D20HZ-W、川井DH-202B、TCL DEC21E3的三款样品因没有标注名义除湿量而无法进行判定外,其他样品测试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。
“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”检测中,仅有一台标称“川井”DH-202B型的样品未达国家标准。标称品牌为“格力TOSOT”“海尔”“TCL”“夏普”“浦力适”的样品表现较为突出。
据悉,本次比较试验测试的12个样品中,强制性指标符合率为75%,性能指标符合率达91.67%。其中格力、海尔、TCL等大型企业的产品安全、驳接爪性能指标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,功能和数据都能达到其宣传值,建议消费者购买时选择正规渠道,购买知名品牌企业的产品。
室内面积7-10平方米的房间,选择名义除湿量为7-10升/天(除湿量约为14-17升/天)的除湿机;室内面积10-15平方米的房间,选择名义除湿量为10-12升/天(除湿量约为20-22升/天)的除湿机;室内面积15-20平米以上的房间,驳接爪选择名义除湿量为13-17升/天(除湿量约为23-30升/天)的除湿机。
选择购买带有CCC强制认证标识的产品,能保障产品的安全性;而选择带有节能标识的产品,则可更省电。
使用除湿机的干衣功能时,应尽量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中使用,并长时间运行除湿机;衣物的摆放尽量留有间隙;隔3-5个小时倾倒除湿机水箱的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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